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 年)

日期:2009-04-01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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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是上承海河、黄河、辽河三大流域,下接黄海、东海生态体系的半封闭内海。环渤海的天津市、辽宁省、河北省和山东省是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地区,将成为我国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近年来,由于陆域水资源、水环境质量状况下降等因素,引发渤海部分生态和经济服务功能丧失,陆海统筹一体的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2006 6 月,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相继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总结、评估十五期间渤海环境保护工作,并研究制定渤海环境保护计划。2006 8 月,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渤海污染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环渤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人与海洋的和谐相处。2006 8 4 日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会上,曾培炎副总理指出:加强渤海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当前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早日实现渤海污染防治目标。同时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二是加强海域污染防治;三是保护好海洋生态系统;四是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五是加强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和完善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2006 8 月,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原建设部、原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原环保总局、林业局、海洋局、全军环办、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和神华集团等单位,以及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环渤海三省一市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并成立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组。同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咨公司对十五期间渤海环境治理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同年12月,有关部门和地方完成了12个专题报告,中咨公司完成了对十五渤海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2007 1 月,发展改革委主持召开《规划》专家审查会,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附件二),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2007 2 月,发展改革委征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意见。2007 6 月,发展改革委召开规划协调会,对部门提出的意见采纳情况作了说明,之后又多次易稿,2007 8 月完成《规划》。《规划》成果为《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送审稿)。

《规划》范围为渤海全部7.7 万平方公里海域、沿海12 个地市及天津市陆域,黄河、辽河、海河三个流域的部分河流。考虑到《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数据可得性,并与十一五计划期相衔接,规划现状水平年确定为2005 年;鉴于国家十一五计划期已过两年,《规划》起始年确定为2008 年,近期目标年确定为2012 年,规划远期目标和任务展望到2020 年。

附件: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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