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2P在我国仅有十四年历史,但却“坐过山车”般经历了萌芽期、快速成长期、风险凸显期、消亡期四个阶段。P2P在我国兴起的原因包括:需求侧,“长尾客户”的资金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供给侧,居民的投资渠道需要扩展;环境侧,金融科技为P2P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等。P2P衰亡的原因包括:平台的双重虚拟性放大了传统金融风险;不法分子兴风作浪;治理未能与产业发展有效协同。P2P行业发展与治理的历史对新兴产业治理具有重要启示:提升新兴产业治理的精准性,及时确立监管主体;对金融范畴的新兴产业需更加审慎;严厉打击披着创新外衣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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